5.个人承诺书,内容包括:申报人在引进单位任职情况、是否全职、工作时间,申报人依法纳税、无不良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违反保密协议、竞业禁止行为,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等(附件4);
?。?)在本区引进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已退休人员和从高校、科研院所引进的人才按事业单位管理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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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务请于2021年4月10日17:30前将上述共性和个性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1份提交至人事教育处(1号楼807房)。
2.人教处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中“认定依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申报人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按系统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进行预审,申报系统提交指南见附件6。
3.申报系统预审通过后,务须于4月24日17:30前按《办事指南》(附件3)的具体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纸质材料注意事项:
?。?)需编写页码和目录,以A4纸型制作,胶装成册,封面为统一格式(见附件3)。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青年后备人才认定申报表》2份都必须为原件,且必须为本人亲笔签名。受理机构仅受理原件。
(3)提交正式申报材料时,须交回我所初审的《认定申报表》原件(标注有审核情况的材料),不含签字盖章页。返回的《认定申报表》中盖章页原件,直接用于制作纸质申报材料。
?。?)所有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相符”,手写或盖“与原件相符”章,不可在PDF中打印标注。
(四)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经查实后,取消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计入不良诚信记录,并取消该申报人及申报单位3年内申报相关人才政策支持的资格。
2.申报材料中所填写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时间、来所工作时间等与岗位聘任书、现实表现、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中的内容均须保持一致,务请仔细核对,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我处。
3.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申报认定层次:杰出人才、优秀人才、青年后备人才,只能勾选其中1项。
?。?)申报认定依据:根据实际情况,建议可将符合实施细则多个条款的认定依据全部列出。
?。?)“引进单位意见”请自行填写“***材料已审核,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申报”。
?。?)申报系统上传材料,须为盖章扫描件。初审时提交的个人承诺书和委托授权书,为我所内部管理材料,不需要上传申报系统。
?。?)纳税证明办理:下载“广东税务”app,注册登陆后,点页面下方“个人进入”,“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
四、其他事项
?。ㄒ唬?020年7月已提交高端领军人才认定申报材料,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申报人员,本次不用重复提交材料。
?。ǘ┙ㄒ樯瓯ㄈ俗酆峡悸歉叨肆炀瞬湃隙?、高端领军人才安家补贴等,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判定申报认定层次。
?。ㄈ妒凳┫冈颉返谑酰焊叨肆炀瞬糯锏礁卟愦稳隙ㄌ跫?,可按规定申报相应层次的人才认定。
?。ㄋ模妒凳┫冈颉返谑逄酰菏状紊昵氚布也固朐诜⒅ぶ掌?年内向南沙开发区人才发展局提出,逾期申报的不予发放。
(四)《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二)本区长期创新人才申请安家补贴条件:2.引进单位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青年后备人才每年发放的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分别不少于80万元、50万元、30万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教育处 于秀娟
联系电话:020-89023503
联系人邮箱:renjiaochurc@scsio.ac.cn
附件:1. 关于开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端领军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qiye.gzns.gov.cn/eisw/news/notice/details/221
2.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开人发规字〔2020〕2号)
https://qiye.gzns.gov.cn/eisw/news/industry/details/52
人教处
2021年4月2日